妊娠反应剧烈需就 医
2009-06-01 14:01:35 来源:南昌华山不孕不育专科医院 编辑:小编
怀孕后的妇女出现恶心、呕吐现象,被人们称之为妊娠反应。孕妇往往在怀孕6周后出现妊娠反应,多数孕妇无需治疗,孕后12周即可自行消失,对胎儿、孕妇无任何影响。
怀孕早期,孕妇会有轻度的厌食、恶心、呕吐和头晕,这些症状在清晨表现得较为明显,喝水或吃完早饭后症状便会缓解,接下来的一天基本相安无事,一般对生活和工作影响不大。有极少数孕妇会出现剧烈的妊娠呕吐,呈现出逐日加重,水、饭难进。严重者闻到饭味便吐,吃什么吐什么。如果长期呕吐,处于饥饿中的机体便会消耗自身脂肪,人体内便会出现代谢物酮,当尿常规检查出现酮体阳性时,就要治疗了。
住院除了“消酮”治疗外,还要尽快做B超,以确定孩子是否发育正常。如果治疗期间病情恢复迅速,酮体转为阴性,呕吐停止,胎儿发育一切正常的话,孕妇可以继续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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